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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提供的证据均不是被告所写,案子还成立吗?

原告提供的证据均不是被告所写,案子还成立吗? 我在一个私人厂子当现金会计,对钱没有任何的支配权,只是给放好。对厂子账目一无所知,所有的报销条子都上交主管会计。现在,给长子供原料的老板,拿着主管会计开具的欠款欠条把我告了,同时厂子的财务章一直是由主管会计保管,但却告我私刻公章,涉嫌诈骗,请问这样告案件成立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无语无语无语(河北-沧州)
提问时间:2015-11-09 2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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