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合同签8个月了,过户7个月了,还没有收到尾款,是还可以申请房产过户失效?
合同签8个月了,过户7个月了,还没有收到尾款,是还可以申请房产过户失效? 2010年10月6日和买家签了购房合同,付了首期,按照中介的通知办理相关手续。我们按中介通知去办理了过户手续,过户手续在2010年12月办理,当时买家也取得了银行的同贷书。根据中介说法,在办理过户后,很快我们也可以收到款。所以我们也很放心地去办理过户手续,并在12月成功过了户。
合同关于尾款的规定是这样的:
买方应在签署本合约后20内签署银行按揭文件及支付贷款所需费用,并在签署银行按揭文件后10日内提供齐全办理银行贷款所需要的资料。买方应在签署本合约同时授权( )办理按揭手续及交易过户手续,并向银行申请10年62万元的银行按揭贷款(以银行批准结果为准)
买卖双方同意银行经审批出具同意贷款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配合丙方或交易代办方完成本次交易的递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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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过户成功后,却被通知买家没有去办入押手续。因为A银行通知原来所答应的下浮利率不能再给,而有同贷书也没有用,贷款合同还没有签。银行有权提高利率。银行要买家去签一份同意用基准利率的文件,但买家没有去签,买家觉得银行不讲信用。结果,银行退了件。
虽然很气愤,但还是根据中介再介绍的一间B银行,再和买家办了手续贷款。原来买家一直不肯去再买,后来多番劝说才肯去。但这间B银行没有批,因为已经过了户不属按揭,而且根据中介说,买家文件有些问题。
中介再介绍了C银行,在五月开始办理。到今天,按揭公司终于通知所有手续都齐全,就等买家去房管司签字就可以贷款了。结果按揭公司稍后告诉我,买家不肯第二天去办理,并提出要10天后才办理,理由是家里有人要住院。
从2010年10月6日签合同,到2010年12月过了户,而且我还提前交了楼给买家住,因为考虑他经济环境不好,虽然合同是说收齐款再交楼的。
我想问的是:
1.我是否可以申请这个买卖无效,让法院通知房管局取消过户,取消买家的房产证,而把户子在法律意义上交还我们。
2. 我是否可以先拿回房子,虽然已经在去年12月提前交楼了给买家。
为这事很烦恼,如能答复,不胜感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MILYH……(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07-06 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