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罪 已经三个多月了还没有任何消息
您好,及时委托律师辩护
你好,具体什么情况?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你好,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羁押期限:《刑事诉讼法》第154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5条的规定,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推延期审理。
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6条的规定,下列案件在《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的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2个月:(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7条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156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并无违法之处,建议你及时委托律师帮助你处理。
您好,报警处理。对方涉嫌非法拘禁罪,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建议及时委托辩护律师介入处理。
建议及时报警处理
一般来说,应该已经在检察院或到法院了.最好是委托律师帮助
建议委托律师办理会见,了解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