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于集资问题的咨询
关于集资问题的咨询 我们公司是股份制的餐饮企业。每开家新店就会向员工售卖餐厅的股份。餐厅营业后,每月会按照投的股份点数分钱。但是投资餐厅时,公司并不是开正式的股权书。而是一张连公章都没有的收据(收据上盖有一个现金收讫的章)。并且规定如果员工离职则股份强制收回,收回的方式是:如果投店的本钱已经收回则一分不退,股份直接归公司。要是没有收回则看店的好坏,好店100%回收,不好的店只按本金的50%回收,请问这样合理吗。我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jr620(天津)
提问时间:2011-07-05 1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