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
伤害案调解赔偿后,1年半后受害人做的轻伤二级伤情鉴定合法吗
伤害案调解赔偿后,1年半后受害人做的轻伤二级伤情鉴定合法吗 2013年10月因为纠纷,我把人的左眼打伤,当时已经给其医治,出院。并在派出所作出治安调解,赔了对方12万,(对方没有做伤情鉴定)。2015年8月,对方到司法鉴定所鉴定了个9级伤残和轻伤二级,现在还想找我要钱(12万他还没有用完,后续治疗他应该只用了8万左右)。怎么解决?
这个鉴定有没有超过追述时效?他找我还能追究我刑事责任吗?
我是公务员,追究刑事责任会被开除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qz226(四川-南充)
提问时间:2015-11-08 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