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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后更改的协议是不是必须经过公证才有法律效应?

关于离婚后更改的协议是不是必须经过公证才有法律效应? 我和前夫6年前经民政局协议离婚,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情况的变化,当时的房产处理协议内容现在需要修改,尤其是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和房产的处理问题等,如果我们协商一致后同意修改,并签订新的协议,如果不去公证,是不是有效?能不能有法律效力?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Qs5660()
提问时间:2011-07-05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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