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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男朋友及他的堂弟一起合伙开了一个甜品店一共投资费用是36000千块!后来因为跟男朋友感情和不来

我跟男朋友及他的堂弟一起合伙开了一个甜品店一共投资费用是36000千块!后来因为跟男朋友感情和不来 我跟男朋友及他的堂弟一起合伙开了一个甜品店一共投资费用是36000千块!后来因为跟男朋友感情和不来,所以我不想做了。但是他说他们做不了。把店给我,要我给他们3万,我说可以,但是前提下是他不能再打扰我!我给他写了欠条,并承诺10天内给他们。但是我知道他做不到把骚扰我,所以我选择偷偷的离开!我想知道我所写的欠条能成为他起诉我的理由吗?我所写的欠条能生效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西-萍乡)
提问时间:2015-11-08 10:2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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