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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妈今年51岁,在佛山一家家具厂上班5年,从事清洁工

律师您好,我妈今年51岁,在佛山一家家具厂上班5年,从事清洁工 律师您好,我妈今年51岁,在佛山一家家具厂上班5年,从事清洁工,今年7月3号下午5点左右,刚下班,在工厂饭堂吃饭的时候突发脑出血,到现在还在医院治疗,医疗费已经花了16万了,期间公司给3万,公司员工捐款5万多,工厂现在还承认我妈是他们厂里的员工,不过从住院那天开始就没有发过任何工资了,我妈是2010年12月进工厂工作的,工厂在2012年的时候强制员工签派遣工的合同,就给她买了两年的清远社保,但是一直没有见过社保卡,到底有没有买也不确定,我们自己去过劳动局,因为我妈超过退休年龄,劳动局不受理,让我们去法院起诉,现在我妈已经没有生命危险,不过导致偏瘫,生活不能自理,想出院起诉工厂,该从哪方面入手,工厂方面有多少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5-11-07 09:2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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