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离婚可否在长期居住地办理。

离婚可否在长期居住地办理。 请问,夫妻两人都是一个是黑龙江的,一个是广东的,户口没有迁移。现在打工在第三个地方长期居住并且定居,如果离婚,可否在长期居住地办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孵化请安(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1-07-04 09:21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