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伤人赔偿问题

伤人赔偿问题 前几天因为和一个人口角,动手打了他,随即他找来人也打了我两耳光,当时派出所民警来了,让我们自行和解,没什么大问题就散了。今天早晨接到派出所电话,说对方说胸口不舒服,已经去医院花了500块钱看病,还要我们晚上坐一起谈谈,再带他去看病,请问我有这个责任么? 首先,他也打我了,其次,发生纠纷已经过了48小时了,难道以后他一说不舒服我就得带他看病么?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mcrey(北京)
提问时间:2011-07-04 09:16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