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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开小车刮翻摩托车,导致人员受伤,交警化分三七责任。我方因

我方开小车刮翻摩托车,导致人员受伤,交警化分三七责任。我方因 我方开小车刮翻摩托车,导致人员受伤,交警化分三七责任。我方因买全险对方又是认识的就交了全部的医疗费25000多元。当时因为认识就没写收据,对方也承认出院后所以发票给我方。可出院时对方为旅行承诺。把我方告上法庭,说我方在达成协议后没给一分钱。医疗费用都是他们自己承担的。要求我方给于对方医疗费,误工费。合计33000多元。我方提交了调解时他承认过给钱的录音。法庭说我们证据不足就休庭结束了让我们等待叛决。请问我们还有没有赢办法?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5-11-06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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