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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拖欠工资

拖欠工资 各各位律师好;我是帮私人老板销售陶瓷的,我是2011年5月25日辞职的,2011年6月1日正式离职了,按照发放工资的日期,我五月份得工资要在6月10日发放给我的,但是老板说我在职时签的单客户还没有收货付清货款,要等客户付清了才给我电话通知我拿工资,请问这是合法的吗?我又该怎么去维护我的利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fz110(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07-03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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