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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逆行行驶,导致我摩托车和他面包车相撞,对方都应承担那些责任?

对方逆行行驶,导致我摩托车和他面包车相撞,对方都应承担那些责任? 昨天中午12点30分左右,本人骑摩托车从武安中山大桥右侧小道上坡向北行驶,行至与大桥主道交融处时,与正在主道左侧预想左转进出右侧小道的面包车相撞,本人摔地腿部严重受伤,膝盖处缝合4针(没有出现骨折现象),头部太阳穴处撞地已出现红肿,索性并无大碍,左手手腕处应支撑身体也出现疼痛不能活动现象,经事后回想,对方为逆行行驶,转弯速度极快,也没有打转向灯,相撞的同事也并没有及时刹车迹象。而现在本人在家养伤,摩托车前半部分以报废,本人驾驶本,行车本,牌照一应俱全,现在本人都应让对方承担哪些责任?都赔偿哪些?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yu7068()
提问时间:2011-07-03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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