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股权收购
股权收购 我是国有煤矿破产后一名重组员工,重组后公司企业让我们一部分员工交了5000元股金,说是长期股,每人还发了一个股权证书。当时公司入股人数为全公司员工的四分之一,大约400人入了股。其后每年都分了红,5年后公司又把我们的股权收回,连本带利补给我们14000元,当时员工都不同意,但公司说这是政策,说湘煤公司要收回股权,员工在公司施加压力的情况下,都不情愿的退了股、交出了股权证书,并签了字。请问专家这种情况合法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MMj1583(湖南-郴州)
提问时间:2011-07-02 2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