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 想请问一下 我妹妹想离婚。他们领结婚证了 四年,没办酒席
您好,可以补办结婚证,欢迎来电咨询。
可以到民政局开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到法院起诉处理。
没有结婚证,可以去当初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开具证明或复印结婚登记表档案,然后去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协议离婚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离婚。可来电咨询
可以到婚姻登记地开具婚姻关系证明,直接向法院起诉
不能协议离婚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可以去民政局补办然后去法院起诉离婚
若结婚证不见了或对方不给结婚证,可以到原结婚地民政局开一个婚姻关系证明或补办,就可以起诉离婚了。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当天就可以办好。
如果是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若无大的争议,则适用简易程序,一般在3个月左右审完,若案件较复杂,则转为普通程序,则是6个月左右审完。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一次起诉离婚,若起诉方没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赌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有该类证据,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若没有此类证据,法院不会判决离婚,起诉方只能在一审判决生效后6个月之后再起诉,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要有第一次起诉的判决书及要盖生效章,生效后6个月才能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