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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

请问这种情况还需要再行赔偿么

请问这种情况还需要再行赔偿么 我承包了一项工程,工人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自身操作不当眼部受伤(当然他自己没有承认是自身的原因)。当时在医院医治全部费用都是我承担的,由于地区差异医药费太贵就劝其回家看病。回家时已经结清所有费用,当时结账时已交代清楚此钱包括误工费等,单据中并未注明,但当时有很多人在场均可证明。该人回家治病后出院医生开出的出院证明是左眼5.0 ,右眼4.5 现该人以眼睛有白内障为由对我起诉,并要求赔偿。请问这种情况我该如何处理。要不要让他去做工伤级别的鉴定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l9264……(江苏-泰州)
提问时间:2011-07-02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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