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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两孩子在学校奔跑,都没有看到对方,然后撞倒受伤

两孩子在学校奔跑,都没有看到对方,然后撞倒受伤 孩子和与另一名同学同时奔跑,在教室门口相撞,对方摔倒后额头撞伤去医院缝了五针,我家孩子轻伤,老师说双方都有责任,然后我前后两次给对方送了营养品补品等。请问发生这样的问题,责任怎么划分?另外,如果对方要求后续进行整容赔偿要怎么处理划分?另外孩子们都有意外伤害保险。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迷糊姥姥(江苏-南京)
提问时间:2015-11-04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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