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您好!签订了楼宇认购书,马上要签的合同后面的补充协议有很多霸王条款。
您好!签订了楼宇认购书,马上要签的合同后面的补充协议有很多霸王条款。 您好!我11月2日和恒大绿洲开发商签订了楼宇认购书,交付定金一万元。要求我最晚11月4日签合同,不过认购书上写的日期是最晚11月6日当天签订合同,6日当天必须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申请,不办理算逾期违约。时间很紧迫,连续两天在看合同内容,合同是2001年版本,本身对买受人保护不够,加之后面的补充协议有很多项目不利于我。销售代表说,所有人买房都没改过合同,包括合同里的填写的数字也不许改,因为“统一的合同格式已经在房地局备案,买受人可以更改的是补充协议”。这是合理的吗?
另外,补充协议里基本是有利于出卖人方面,本来合同里我有权解除合同或者要求赔偿的项目,都在补充协议里免去了,相反的,他们应该承担的责任也减低。整体上就是对我约束,对出卖人没有多少约束,而且对方有多种途径逃开经济赔偿。我该怎么办?
能不能委托您,我有一份合同和补充协议复印件,您来帮我添加有利于我维护权利和权益的条款,修改不合理的霸王条款。可以吧?
帮助在合同修改与否的问题上给予法律支援,比如是否可以重新打印一份新版合同,重新约束双方?
或者,合同内容是否可以更改?
如合同能够更改,而出卖人不配合,导致合同无法签订,是否可以依法拿回定金?
如合同不能更改,补充协议部分怎么更改?能否聘请律师给出逐条的修改意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offey……(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5-11-04 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