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幼儿园磕住,请问怎样进行赔偿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这是过错推定原则的体现,所以幼儿园应当承担无过错的举证责任。
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幼儿园应当承担较多责任,只会赔偿直接损失,必要的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营养费
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受伤,幼儿园承担全部责任,除非有第三人侵权。
直接起诉解决。
幼儿园具有赔偿责任,至于赔偿费用,我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计算你的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