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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站派出所可以对失信人员这样吗?

车站派出所可以对失信人员这样吗? 我在杭州火车站拿票进站过安检的时候,一个警察说我有一个法院的失信记录,有个案子没有执行,随后把我带到车站派出所,脱衣服,脱裤子,光着身体做上下的几个动作,然后搜包,进行全身的检查,拍照,录指纹,量身高,两个侧面照相,最后手铐把我烤起来,还拿出来一副大的脚铐,准备拷的时候,另外一个警察说脚铐就先不要,请问各位律师,车站派出所可以这样做吗?
另外我需要说明的是法院的案子,被告拿着十年以前的一张给我的发货单,说我还欠他十万的货款没有给他,上面有我的名字,金额,数量,法院判决有效,我确实没有欠这个人的钱,但是我承认有过生意的往来,最后法官给我们调解,因为确实我没有欠他钱,但是遇到这个事情了,朋友们都劝我,包括给我审判的法官,稍微给他一点算了。当时我从两万加到了三万。对方被告一定要我给五万就撤诉,最后没有调解成功,过了几个月后,我才知道说我是个失信人员。不可以坐飞机,动车什么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吴小峰(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5-11-04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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