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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探视权,她带走孩子后逾期不归

探视权,她带走孩子后逾期不归 我和前妻今年离婚,她放弃抚养权,法院判定她可以在每月第二和第四个周六下午两点至周日下午两点可以来探视2岁半的女儿,并且每月负担600元抚养费。抚养费至今一分未付,我也不在乎。并且还鼓励对方多来看看女儿,使孩子不缺失母爱。但是她带走女儿后逾期不归,并且不接电话,不回短信。我家陷入了恐慌。请问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张乐其(上海-闵行区)
提问时间:2011-07-01 13:33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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