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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薛律师您好,我在10月23日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我驾车不小心给行人造成事故

薛律师您好,我在10月23日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我驾车不小心给行人造成事故 薛律师您好,我在10月23日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我驾车不小心给行人造成事故,伤者右足脚面造成皮裂伤,我在事故发生后积极配合送伤者在红会医院留观5天,5天后又留观3天期间还为伤者聘请护工,我全部垫付医疗费,餐费,4000多元,11月2日去交警队处理,伤者提出7500元的误工费,我最多承担3000元,没有达成一致,问我要病历,再去红会医院治疗,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5-11-03 13:1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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