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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先生。我们是国家公职人员,都是少数民族。一方再婚前有一子,本人初婚无子女

您好!律师先生。我们是国家公职人员,都是少数民族。一方再婚前有一子,本人初婚无子女 您好!律师先生。我们是国家公职人员,都是少数民族。一方再婚前有一子,本人初婚无子女。请问:按2015计生新法,我们可以再生两个孩子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南-永州)
提问时间:2015-11-03 10:2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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