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男方前妻去世留有一个女儿,又娶了一个妻子,生活四五年共同有个三岁儿子

男方前妻去世留有一个女儿,又娶了一个妻子,生活四五年共同有个三岁儿子 男方前妻去世留有一个女儿,又娶了一个妻子,生活四五年共同有个三岁儿子,男女方婚后不合,已经分居一年,男方到法院起诉离婚,女方在法庭上说要财产不要孩子,她没有生活来源,认为男方每个月支付一千太少,那么法院还会将孩子判给女方么?婚前房子什么之类的各种财产都是男方和前妻共同创造的,女方什么也没有拿嫁给男方,孩子也是男方自己挣钱抚养,前妻留下的女儿因为女方容不下而借住于姥姥家,男方在外还有债务,男女方婚后因为儿子小,将婚前房子卖了买了姐姐家的房子。其中婚前婚后女方一直没有拿过任何钱,包括养孩子。如果男女方离婚,财产会怎么分?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
提问时间:2015-11-02 22:13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