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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你们好。事情是这样的:10.31日我与一个朋友在某家庭旅馆开了一个双人房
各位律师你们好。事情是这样的:10.31日我与一个朋友在某家庭旅馆开了一个双人房 各位律师你们好。事情是这样的:10.31日我与一个朋友在某家庭旅馆开了一个双人房,看了房间以后我们就去吃宵夜了,回来的时候大概是2:30分,上床就睡,两台手机放在一起充电,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大概是9:30分,发现两台手机不见了,包括我朋友一条牛仔裤里面的500块钱现金。之后我们报了警,警察经过几个小时的调查后说这个案件破不了,因为在我们开的那个房间的过道是没有摄像头的,只能看到楼梯间的视频。另外旅馆也没有贴一些贵重物品妥善保管的提示。所以请问一下这件事情该怎么处理,我们的意思是旅馆有没有责任承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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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ask201……(湖南-长沙)
提问时间:2015-11-01 1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