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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失窃 责任承担

房屋失窃 责任承担 你好颜律师
   我于29日上午10点20分左右出门,12点10分回来!回来时发现放于屋子里的笔记本电脑 还有手机 现金被盗了!房子是我租的。走的时候我肯定房门是锁好的。我还检查了一便。回来的时候门还是锁好的并且没有别撬的痕迹。我的钥匙也没有给过任何人,我是于3月份入住的,住的时候我们都有交住房押金。并且一人一把大门的电子钥匙,屋子的钥匙也只有房东和我本人有。事情已经发生了而且已经报案。 现在我想问得是责任是我自己承担呢 还是房东也有责任。如果有他应当承担多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金乌(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1-06-30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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