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起诉确认监护权,把孩子交我抚养
起诉确认监护权,把孩子交我抚养 我与何XX生育一子2008年10月4日,我们俩没有领结婚证,但是在何XX和我家举行了婚礼,生了小孩后我们又给孩子举行了满月酒,由于感情淡化,现在分手,孩子我想要抚养,我与何xx于2009年7月31日,我们两人协议,孩子由我抚养,我与何xx二人以签由我抚养的协议,由于何xx家人阻扰并说孩子还没断奶,拒绝把孩子交我抚养。我二人签的协议没有公证有效吗?下面是我我的协议: 协 议 书 龙xx,男,27岁,家住贵州省三穗县何xx,女,22岁,家住四川省通江县二人于2008年10月4日生下其子——何xx,但由于二人感情婚后淡化,现经二人协商何世宣的抚养问题如下: 1 孩子何xx由其父龙xx抚养至成人,在成人后由何xx本人决定和谁生活。 2 在抚养期间,父方不得向母方索取任何的抚养金。 3 在抚养期间,母方可看望孩子,父方亦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母方看望孩子。 4 双方一旦达成本协议,立即生效。双方也应遵守本协议,不得相互纠缠,各自的生活也不能互相打扰。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如有违反,自愿支付赔偿金100000.00(大写:壹拾万元整)。 协议人(男方):以签名 协议人(女方):以签名 二00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huhai……(四川-巴中)
提问时间:2009-08-06 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