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怎么半~请求帮助
您好!我也是邵阳人,对于你这个问题,在我看来并不是什么大问题。
首先,他现在起诉你是借款合同纠纷,其依据是你写的一张借据而已,并没有提供其它任何证据。在我国法律中,借据只是一个凭证而已,他不是一个借款合同,其作用只能证明你们之间存在这样一借款关系,但是这笔借款是否履行,是本案的一个核心。打个最简单的比方:我与某人签订了一个合同,当事之间确实存在一个合同关系,但是合同的权利义务是否履行得有其它的证据证明,因为在现实生活当中,只签合同不履行合同也是常有的事,所以你也不必太在意这个事情。
其次,在我国诉讼法中有特别的规定,对于义务是否履行的事实由义务履行人承担举证责任,本案中,你向你朋友借55万元,那么这个出借的义务应当是而且只能由你朋友来履行,你可以主张自己只是写了一张借条,但是钱他根本就没有借给你,那么这笔钱有没有履行依法应当由出借人承担举证责任。
再次,我国合同法以当事人实际发生交易为基础,如果没有实际交易,那么这个合同就是不存在的,再者,这不是一笔小数目的借款,是55万,肯定有银行的转帐记录,如果你朋友不能提供这方面的证据,我想这个官司就值的打下去。
你既然打下欠条,你就需要提供未借他钱的证据
您好!是有些棘手,但还是有旋回余地。
建议面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