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两个朋友手砍刀、榔头等工具,对一家黄店欲施抢劫时,被店主奋力反抗,抢劫未遂,随即逃离作案现场
看情节定,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量刑看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你好,建议你的朋友及时自首吧,争取自首,以求得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