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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关于轻伤赔偿

关于轻伤赔偿 前段时间(大概20天前),我家人在一单位上班,为了制止他人违反公司规定,而与他人发生口角,对方先行拿一砖头砸向我家人,家人躲过去了,随后,他又反击了一下对方,造成对方有点轻微的伤情。对方先动手打人,我家人才又打的他。
对方伤情鉴定为轻伤,但现在并且对方整天到处玩,已经看不出其有伤。另外对方做了伪证(证人均为农民,不了解当时情况就在证词上按了手印),我方能够证明其做的伪证。
现在事件已经有公安局调查处理,我家人也暂时被拘留。

请问,如果进行和解的话,我方应当赔偿对方多少钱(对方现在已经看不出有伤);如果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的话,我方应当怎样抗辩?在对方的人证方面,我们能不能进行抗辩?还有就是对方先动手打的人,会不会减轻我方的责任?现在我方应该准备哪些方面的证据。谢谢你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tianya……(山东-威海)
提问时间:2011-06-30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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