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我想咨询民事案件
我想咨询民事案件 我老公和他同事在5月18日提前预约的情况下去家附近的推拿店推拿,准时到了后再次遭到拒绝(我们是5月7日办的卡,之前出现过三次这种情况)。当时我老公就提出退卡,老板很嚣张的拒绝。我老公很生气就踢了一下他按摩床旁边的小柜子,老板冲到里面拿了一把斧子朝我老公砍去,我老公一手按住斧子,一手给他一拳,把他按在了地下。这时他老婆从屋子里面拿把刀冲了出来,我老公的同事上前把刀夺了下来。这时旁边派出所的人正好从这路过,就让我老公和他同事把刀和斧子放下,抱头蹲下。我老公跟他确认了三遍他肯定是派出所正式民警(当时他们穿的便衣)。和他同事把刀和斧子都放下抱头蹲下了。这时店老板的老婆从屋子里面从出来手里拿了一把锯齿刀,朝我老公后背砍了7刀,前胸捅了一刀,小手指砍了一刀。之后120救护车来到现场,四个人都检查了,店老板老婆没有伤,店老板面部轻微出血,我老公多处刀伤需要到医院,他同事身上多处轻微擦伤。一个月以后我老公伤情鉴定是轻微伤。派出所第一次调解处处向着对方帮着对方说话,说我们是到他家里行凶的,只愿意赔我们1000元。我就很生气(因为我们光看病就花了4000多),到市局督察科投诉他的。现在派出所对我们的态度更差了,到6月27日第二次调解的时候说对方一分钱不赔我们,让我们去法院起诉去。我到法律援助处问了,我们的情况不属于援助范围之内。(我们是外地的,我和我老公没打结婚证,他家是低保户,不知道可不可以。)现在让我们找律师打官司也不现实,我们都是外地来打工的,带个两岁多 的孩子,基本上都是月光,这次看病的钱还是找他同事借的。我想问一下律师,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呢!!!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美好JD(安徽)
提问时间:2011-06-29 1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