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遗产继承

继承份额和多要遗产问题。

继承份额和多要遗产问题。 余女士—向经济自主,有甲乙两子,。余丧夫后,甲常到母亲家住,较多照顾母亲,甲妻常不滿。余去世后未留下遗嘱,不久甲也相继去世。甲有—妻一女,甲妻和甲女以甲尽了主要扶养义务为由,要求多分遗产。请问:1〉甲妻和甲女是属于"转继承"还是"代位继承"?2〉甲妻和甲女与余女士的兒子乙是否同属第一顺序继?人?所分遗产是否应均等? 3〉甲妻和甲女要求多分是否合理?还是两人只能继承甲应得的份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X1543()
提问时间:2011-06-29 08:0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