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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门诊结果显示两根肋骨骨折,公安局法医却不出法医鉴定
法医门诊结果显示两根肋骨骨折,公安局法医却不出法医鉴定 66岁老人被人(对方有强奸前科被公安局处理过)无故殴打致右侧6、7、8肋骨挫伤,7、8肋骨骨折,左腿小腿四厘米左右擦伤。被打当天报警,因事发时是周日下午五点五十左右,派出所说第二天出警,第二天警察到场询问情况后让做法医鉴定,因乡镇卫生院条件、设备有限,当时未检查出肋骨骨折,在乡镇卫生院简单治疗两天后肋骨疼痛反而越发严重,因此到郑州人民医院(三级甲等医院)法医门诊做CT、磁共振检查,两项检查均显示右侧7、8肋骨新鲜骨折,已达到轻伤标准。并且检查结果上明确提示:河南省三级医院已实行检查结果互相信任制度,如有重复检查请拒绝。我们把检查结果和CT、磁共振片子交给县公安局法医后,法医拒绝接收,并告诉我们:凭此结果不能给我们出法医鉴定书,按照程序必须得等一月后有他开单子,我们拿单子再去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重新做检查,如果检查结果显示有骨头长在一起的骨节,才能证明我们确实是肋骨骨折,才会开具法医鉴定书。因没有法医鉴定书,派出所对对方一直没有采取有效措施,案件没有任何进展。所以在此想咨询一下,是否法律规定法医鉴定骨折必须得等到断了的骨头长到一块才能出具鉴定书?派出所和公安局法医是否有行政不作为现象?对方应该受到怎样的刑罚?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ongha……(河南)
提问时间:2015-10-30 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