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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之一无故短信通知办理交接但是我并没有写辞职报告,也无重大过错

公司股东之一无故短信通知办理交接但是我并没有写辞职报告,也无重大过错 公司股东之一无故短信通知办理交接但是我并没有写辞职报告,也无重大过错,也不出据盖章的辞退报告,还 短信方式告知我她已委托她人帮我完成交接工作,此类情况,发生仲裁时是否能直接证明是公司将我辞退?还需要纸张性质的公司辞退通知吗?仲裁委员会是否会直接有效的认定公司是属于违法辞退我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5-10-29 22:1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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