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村长放羊导致新种幼林大面积死亡
村长放羊导致新种幼林大面积死亡 我是广东省佛山市人氏,在广东肇庆市怀集县承包了1400亩山包地(地形像千岛湖)种植湿加松。3月25日进了苗,27日降了场中雨,开始陆续种植树苗,种植了1100亩山地。4月中旬为抗旱对300亩地进行过抗旱人工淋水,2日后一连几天降大雨,抗旱工作结束。至4月末补苗工作结束,经检查成活率99.8%,造林人员撤场。6月21施工人员进场准备剩下300亩地的种植准备工作,报知山林入口处山头起包括整个山林的中央位置的近400亩山头松苗大规模死亡,经检查死亡率80%。6月26日我亲自到山林检查,发现情况确实如此,并且越是靠近入口死亡率越高,越是靠近山林中央位置的死亡率越高,凡是有山塘阻隔的山头及偏远的山头成活率到能达到98%。最后检查,凡是有山羊出没(有大量羊粪)的山头松苗都有大面积死亡。然后回想,自开始种松苗时每天该村的村长都六七十只山羊放到山头里,曾向他提议不要在幼林期放牧,他却说山羊是不会吃松苗的,经跟踪羊确实没吃松苗,而且多次反映都无改变,也不想把和发包方(发包方是村长所在的村委会)的关系弄僵,只好作罢。现推测,应该是4月时天气干旱炎热,杂草无长起,山羊无草可吃比较少上山或上山范围比较少,对松苗的危害比较少。5、6月山上的草长起,山羊频繁上山活动,导致松苗大量死亡。据观察松苗都是从整棵干枯而死的。试想象六七十头山羊成群结队每天往返于可到达的山头觅食,不用口咬,光是不断践踏松苗那有不死之理。为了不把事态恶化,也不想把关系弄僵,6月27日,我把情况告知村长,希望他停止继续放牧。意想不到,他的态度十分恶劣,并坚称松苗的死亡与他的羊无关,他说:一、羊无吃松苗;二、羊无踩断松苗。我的松苗松苗是跟云浮大唐湿加松公司购买的隔年苗,苗比较壮比较老身,就是用手掐也难断,羊的践踏有怎能弄断呢。他又说羊会避过浮土不会踏到苗的,但我认为成群结队的羊互相拥挤那会顾得上是不是浮土呢。更可气的是,村长还说:农村家家户户都有牲畜,必须到山上放牧,而且在承包合同里没注明不准放牧。说如果我们强横地阻止他们放牧我们就是能把松树种大也只能用直升机运出,别想经村运走。你说可恨不,国家森林法规定幼林期禁止放牧,村长作为林地发包方的法人代表明明白白的违反法律,居然还说承包合同里无规定不准放牧,承包合同里明确发包方必须无条件提供道路条件的,现在却要挟我说不让通行。我想请问专家们,现在这种情况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要提出法律诉讼该怎样找什么权威部门帮忙取证我的松苗死忙与村长放牧山羊直接有关。因村长提过土豪地霸式的要挟,对该山林的投资和经营我已无信心,就是这次对他的起诉成功了,也十分担心他日后会报复,只要他日后我的山林刚到收获期的干燥季节在我的山林里点亮枝蜡烛然后制造不在场证据,那我多年的巨额投资和心血就付之流水、血本无归了,就今年我已投入了将近90万了。请问我有何办法可在取回我的投入的前提下和村里解除承包合同呢?我不想干下去了。我已准备了有关村长在山林放牧山羊的照片和视频证据以及和我们村长谈话内容的视频证据。请各位专家不吝指教,帮我脱离困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dghaj……(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1-06-28 1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