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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纠纷

债权债务纠纷 事情是这样的,当事人丈夫单位团购房,已经缴纳4万元购房定金,后当事人与丈夫离婚。离婚后签订购房转让协议,后其丈夫因赌博欠高利贷潜逃。(未报失踪)。单位出公告,予以开除。现我想问,当事人之前与前夫签订的转让协议是否生效?被单位除名以后,还能否享受团购房的优惠?(团购房是以单位名义集体购买,只有职工可享受)另外,其前夫欠单位十几万。单位能否将此款扣留?如果转让协议生效,其后的法律程序应当是怎么样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uxD6800(四川-绵阳)
提问时间:2011-06-28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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