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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是否有权扣留与案件无关的物品

警方是否有权扣留与案件无关的物品 本人今日因为一时糊涂触犯了法律,在卫生间内安装了摄像机,23日被发现并报警,本人现已经知道错误也已受到法律的制裁,被判拘留5天,案发当日民警处理完后告知我,小件物品移交看守所保存,涉案的摄像机等予以没收,还有一个笔记本电脑,告知我七日后到派出所取回,押送我的警官也表示等我拘留期限满后即可到派出所取回电脑,但现在我去了两次派出所,第一次告诉我处理我案件的民警不在取不了,第二次再去的时候居然告诉我说电脑是涉案物品不能取回,已经移交分局存档,我再次声明电脑里没有任何与本案有关的文件,只有一些来自网络的色情视频和图片,我和民警说这些时,他们说:你说没有就没有啊,不要再找事了,电脑已经移交分局了。我想知道民警这样做是否合理,是不是能和案情联系上的物品都可被视为作案工具,我的电脑能拿回来的几率有多少,请求懂法人士帮助,一个电脑虽然不是很值钱但是对于一个普通的百姓来说也是一个贵重的物品,本人在北京无亲无友,希望能得到好心人的帮助,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uihou(北京-昌平区)
提问时间:2015-10-29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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