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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7岁的小学生,在课间玩时,我小孩跑在前面,反着双手牵着后面的同学一起玩游戏,我的孩在前面跑,后面的小朋友不小心摔到了,摔坏了两颗已换的门牙,出于过意不去,在学校的调解下,我已支付了相当于费用的500元的慰问金,但现对方家长认为二个小孩一起玩,我的没有受伤,应在经济上多承担。请问我该如何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云淡风也轻(广东)
提问时间:2011-06-27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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