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我这种情况还可以正当维权吗?
我这种情况还可以正当维权吗? 我10年4月份进的这家公司,因为公司管理层的替换,我的职位也受到影响,当时也萌发了离职的念头,11年6月人事找我谈话,当时我也已经知道谈话内容,而且也在等她们找我谈离职的事,当时人事说按照合同法将可以给到我的赔偿款一一说明,工作不满一年半按照1.5倍的工资进行赔偿,在她的诱导下还写了一份辞职报告,说是为了方便他办理后续的手续,我当时也不是第一次遇到被辞退的情况,并不是很了解合同法这块,事后通过了解知道自己上了她的当:首先不应该写那份辞职报告,写了就等于什么也拿不到;其次,公司辞退我没有给到我书面的通知单,只口头通知,而且没有给到我一个正式的理由,也就是说是违法辞退,我可以得到双倍的补偿款。事后我知道再要问HR要我的辞职报告他是不可能给我的了,于是我和公司交涉,希望能给到我一份承诺我的赔偿明细单,一开始她们不肯,后面我自己去找老板谈,最后才同意给我一份赔偿以及拿钱明细单。
我现在手上有这份盖了公章的明细,那是不是就可以证明我的辞职报告是在公司的诱导下写的,我是不是还有权利去为自己争取公司应该赔偿我的款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雨柔520(上海)
提问时间:2011-06-27 2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