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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

关于农村土地划分以及拆迁的合法性

关于农村土地划分以及拆迁的合法性 我的农村地位于北海市广东南路,村名叫十二间屋,今天去与开发商的工作人员协调时,她们说我们的地属于集体土地,个人不能买卖,那开发商是如何得到我们土地的城中村建造的权利?还说在2007年的时候土地就归他们所有了,那为什么时至今日才来征收?而且征收的标准十分的低,整体的赔偿额度才一千八百多万,其中包括了回建地,青苗费,置业补偿、安置费等等,问题是我们全村近700户人家,而且该地段是我门市里目前最热门的地段,均价为600万一亩地,如今我们农民的平房拆迁补偿为开发商设定最高430元/㎡,问题是这些评估都是开发商给予的,还有该工作人员说只要有80%的人数签字拆迁其余的可以申诉法院进行强拆,问这些说法都是合法的嘛?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kinoi……(广西-北海)
提问时间:2011-06-27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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