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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同约定“交楼时供水供电设施达到使用条件”是否是霸王条款

购房合同同约定“交楼时供水供电设施达到使用条件”是否是霸王条款 购房合同中说明,在收楼条件中,供水供电设施达到使用条件,但实际情况是电表未装,但有电,水表未装,全楼无水!请问这种情况是否是违反合同约定的“使用条件”?开发商是否违约?我是否可以拒收楼?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08988……(广东-江门)
提问时间:2015-10-27 22:1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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