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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与买地收据哪个才具有法律效力?
土地证与买地收据哪个才具有法律效力? 在二十多年前,我奶奶、伯父还有我爸爸买了一块地,盖了一个小房子,三个人住。后来我伯父出外工作,户口也转了,奶奶跟我爸爸一起住,由我爸爸供养。我出生后,于是有了另一块地,盖了房子,然后才一起拿了土地证。二十多年以后,奶奶、伯父相继去世,我弟弟现在想继承我伯父的遗产,说当初买这块地的时候收据上签的是我伯父的名字,(我爸爸说,那时候奶奶不认识字,伯父是大哥,所以是伯父签的名,土地证上有我爸爸名字就可以了。)收据才具有法律效力,他要继承两间屋子。(盖屋子的时候我伯伯还没结婚,还没有我弟弟的存在)新拿的土地证上面,签的是有我伯父还有我爸爸的名字。我们的户口本都是独立分开的,他们的户口在外面,不跟我们的在一起,请问我弟弟能不能继承我伯父在我老家的屋子,如果可以,是继承一半,还是全部?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JUDY.W……(广东)
提问时间:2011-06-26 2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