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土地证与买地收据哪个才具有法律效力?

土地证与买地收据哪个才具有法律效力? 在二十多年前,我奶奶、伯父还有我爸爸买了一块地,盖了一个小房子,三个人住。后来我伯父出外工作,户口也转了,奶奶跟我爸爸一起住,由我爸爸供养。我出生后,于是有了另一块地,盖了房子,然后才一起拿了土地证。二十多年以后,奶奶、伯父相继去世,我弟弟现在想继承我伯父的遗产,说当初买这块地的时候收据上签的是我伯父的名字,(我爸爸说,那时候奶奶不认识字,伯父是大哥,所以是伯父签的名,土地证上有我爸爸名字就可以了。)收据才具有法律效力,他要继承两间屋子。(盖屋子的时候我伯伯还没结婚,还没有我弟弟的存在)新拿的土地证上面,签的是有我伯父还有我爸爸的名字。我们的户口本都是独立分开的,他们的户口在外面,不跟我们的在一起,请问我弟弟能不能继承我伯父在我老家的屋子,如果可以,是继承一半,还是全部?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JUDY.W……(广东)
提问时间:2011-06-26 22:5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