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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第一次开庭审理离婚,男方没到庭,法院不给予离婚,第二次起诉相隔一年零四个月

请问第一次开庭审理离婚,男方没到庭,法院不给予离婚,第二次起诉相隔一年零四个月 请问第一次开庭审理离婚,男方没到庭,法院不给予离婚,第二次起诉相隔一年零四个月,开庭审理,男方依然没到庭,过后男方不服,法院再次审理离婚,是否对离婚不利,法院是否会给予离婚,这种情况是因什么原因法院准再次审理?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湖北-宜昌)
提问时间:2015-10-27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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