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南京职工保险,在单位工作了三年半了,今年六月份查出癌症,已经在南京医院治疗了
要看你的病和你的工作之间是否存在关系。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除了给付3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以外,还应当支付6个月的医疗补助费,如果是绝症的,经过劳动部门鉴定,需要加付100%的医疗补助费。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本律师代理过同类案件,欢迎来电咨询。 我的补充: 2015-10-26 15:38
经济补偿金是给付3.5个月。如果单位现在还跟你保持劳动关系,应当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