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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量刑理解

受贿量刑理解 《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 通知(法发[2010]36号)文里

1.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2.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投案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这两个是否可以相加减刑?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ulei1……(河南-商丘)
提问时间:2011-06-25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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