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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急急……

急急急…… 我和男友好了三年,现在分手有半年多了,在去年七月份他要求用我的身份证帮他去中行办一张银行卡说是转账用,我非常信任他所以和他去了中行办了一张交给了他,没想到他确偷偷的办成了两万的透支卡,我前几天打电话问了银行说里面欠款一万九千七百多元钱,我联系到男友要求他还,他却一直拖,而且还瞒不讲理的冲我发火,我实在受不了了。我询问了 一下银行,说透支卡在办理的时必须有本人的收入证明和单位担保,还需要双方都签字,而我哪来的单位也没有提供收入证明根本不属实,都是我男友自己办的,我现在想起诉他,是不是可以拿这些不属实的证明去当作有利的证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张金玉123(山东-淄博)
提问时间:2011-06-25 19:1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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