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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侵犯隐私,恶意诽谤,捏造事实真相

侵犯隐私,恶意诽谤,捏造事实真相 您好傅律师,由于感情问题遭受他人公开隐私照(通过QQ空间,百度知道,QQ邮箱),诋毁我的名誉,捏造事实。我该怎么办?此人不在国内,是否可以起诉的到她。
    事件大致内容:和一位男性朋友恋爱,他是留日学生。其女性朋友因妒忌故意更换其摄像头(能瞬间拍摄的),拍下不雅照。后报复,发布在QQ空间,百度知道,以及朋友的邮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vivian……(上海)
提问时间:2011-06-24 16:31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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