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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关于夫妻房子的分割问题

关于夫妻房子的分割问题 我和我老婆是去年八月份办的结婚证,我老婆有两个户口,一个是农村老家的,一个是上大学的时候带出来的,当时存在人才市场,我们办结婚证的时候用的是她农村老家的户口,我们办完结婚证后,用她在人才中心存放的户口申请了经济适用房,当时填资料的时候写的是未婚,还有,她两个户口的名字不一样,身份证也不是一个名字,我想问一下,这套房子以后属于是我们婚后共同的财产,还是她一个人的,假如我们以后婚姻破裂,这套房子是不是与我就没有任何关系,我是不是没有权利去分割这套房子?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德意(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1-06-24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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