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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人在10月10号下午在辅道骑电动车逆向行驶,走在一个辅路与主路隔离花坛路口时

我爱人在10月10号下午在辅道骑电动车逆向行驶,走在一个辅路与主路隔离花坛路口时 我爱人在10月10号下午在辅道骑电动车逆向行驶,走在一个辅路与主路隔离花坛路口时,被一个18岁青年学生骑电动车从主路斜插辅路撞倒,对方拐弯未打转向灯,也未做手势。双方同送医院,交警勘察现场后责任划分一人一半。现在我方已出院,对方腿摔断,比较严重,还在医院后续治疗,估计要花几万。这种情况下是各人花各人的钱治病,还是花钱少的给花钱多的拿钱?没钱的后果严重吗?假奶法院强制执行是我爱人名下的财产,还是共同财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5-10-23 13:2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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