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我在网上发这样的帖领导要追究,我算违法吗?
我在网上发这样的帖领导要追究,我算违法吗? 各位邮政同仁、各界朋友:
你们将要看到的是山东莱芜邮政运钞车发生的一起历史奇案,请相互转告并跟帖评判。同时希望吧主和百度不要随意删除此贴。
2010年5月26日早7:30分左右,莱芜市邮政局解押人员押送运钞车到达位于批发市场的官司储蓄所营业厅门前,发现有几辆私家车占用监控辖区,导致我押款车无法按规定靠近门口,于是就近停车,由2名押运员护送解款员携款箱进营业室与营业员交接。当解款员交接完毕走出营业室门口时,一名不明真相的男子上前想从我解款员手中抢夺钥匙,我押运员见状立即上前制止,用手将其推开,该男子仍与我解款员纠缠,于是我2名押款员又上前制止,并未动用警用器械。不料该男子假装被我人员打伤,赖在我车前不走,并立即电话叫人。此时车后又来车辆无法退出,我车进退两难,见势不妙,我方押运员立即招呼同伴上车并锁好车门。此时,有几名男女已经急匆匆赶来,有的用脚踹车门,有的爬上押款车前撕扯雨刮器,疯狂地拍打玻璃,并躺在保险杠上耍赖,情况十分紧张。幸亏是防弹车,不然就被这伙狂徒砸坏了。我方见状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并电话报警,等待救援。警方来人后,那伙狂徒嚣张气焰丝毫未减,大致了解情况后,经过警方多次劝说才让赖在运钞车上的女子下来。随后双方被带到城西***处理。从该*****口中得知,这是一伙专门耍无赖讹诈别人的回子,已经是***的老熟客。看似***也拿他们没办法,最后,***无奈地作出结论:由双方自行处理。经过几天几夜的讨价还价,商定莱芜市邮政局给对方现金12万元并负责其所有医疗费!其中,莱芜市邮政局领导荒唐地决定:单位出4万元,当事人出8万元(官司储蓄所一职工2万元,一解款员5万元,两押款员各5000元),事后我们还遭到了领导的严厉批评。这次突发事件中,押款员上前制止只是尽本职职责、执行保卫制度而已,为何还要挨批挨骂挨罚承担责任?!莱芜市邮政局领导这种处事能力,不分青红皂白,混淆是非,妄加批评,处理偏颇,而且当时说让我们2名押款员拿的钱是临时垫支的,还用威胁的口吻拿回子吓我们。转眼1年过去,事情还迟迟不予解决,再说这是公务的问题,难道押款员履行职责大错特错!?工作认真了,还要自己赔钱买教训!领导如此处事,以后谁还敢担任押款员的职位?谁还敢对工作认真负责?!事情看来就要不了了之,我们很郁闷:难道领导都是这样处事的吗?从党员的角度看,称职吗?从处事水平看,称职吗?从管理能力看,称职吗?从为人伦理看,称职吗?我们怀疑:这样的领导是怎么提拔上的?!莱芜邮政局的领导们:不要为了自己头上那顶“乌纱帽”而灭绝人寰!毕竟,你们不会一辈子做官到老!再大的官也有退位的时候!事情做的太绝了,太昧良心了,下场会是什么样你们很明白!我们要尊严!我们要公道!!还有那5000元大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hinap……(山东-莱芜)
提问时间:2011-06-23 12:44